黄山学院“双能型”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办法
人事制度
黄山学院“双能型”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办法
发布人:
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3-05-30

校人(201236

 

为进一步落实《黄山学院加强教师应用能力培养实施办法》(校人[2009]48号),加强教师应用实践能力培养,培养一支教育教学及实践能力强,既具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能力,又具有科技创新、开展产学研合作能力的“双能型”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黄山学院“十二五”师资队伍建设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资格条件

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或硕士以上学位,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国家承认的高校教师系列以外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如会计、经济、农业、工程等系列),并在相关专业领域的基层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等一线实践工作经历累计满1年。

(二)取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或认可的职业(执业)资格、技能鉴定及考评员等中级及以上证书,如公共营养师、管理咨询师、国际商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城市规划师、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等,并开展实际指导或培训工作1年以上或指导两批以上学员的。

(三)参加企事业单位的科研实践工作,取得市厅级以上科研成果的主要负责人(成果证书须排名第1,获奖证书应排前3名);或近5年内在校内外主持市厅级以上应用型科研项目,并在生产实践中得到应用和推广;或近5年主持完成三类以上横向课题1项以上或四类横向课题2项以上。

(四)走“产、学、研”结合之路,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与现专业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1年(参与生产、经营管理、技术指导等);或近5年内深入实践、实习基地的时间累计满2年。

(五)获批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均为前3名)以上;或作为市厅级以上专业(行业)协会负责人(正、副会长、理事长)。

(六)近五年,体育艺术类教师取得二类以上专业实践业绩。

二、认定程序

(一)本人对照“双能型”教师资格条件,填写《黄山学院“双能型”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一),向所在院、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各院、部在初评的基础上,向学校人事处报送有关推荐材料。

(三)由学校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审查认定。

(四)认定结果在校内公示一周后,提交院长办公会审定。

三、管理考核

(一)对符合学校教学工作岗位需要,且具备“双能型”资格条件的教师,学校将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晋职晋级、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各院、部要优先安排“双能型”教师参与科研项目研发;参与本专业范围的实验项目、实验装置开发,负责相关仪器、设备的维修及保养或解决较为复杂的技术问题;指导青年教师进行实践能力培养等。

(二)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双能型”教师的培养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鼓励和支持相关教师提高实践技能,学校将把“双能型”教师培养工作纳入院部整体考核范围。

四、附则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