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学院拔尖人才选拔与培养方案
人事制度
黄山学院拔尖人才选拔与培养方案
发布人:
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3-05-30

校人(20071

 

根据《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十一五”规划》和我校“十一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为进一步推进我校选学科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教师等三个层次的拔尖人才的选拔、培养力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

造就一批政治素质好、学术造诣深、在国内本学科具有一定影响,能担负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和从事较高水平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队伍。

二、选拔条件

()学科带头人

1、热爱祖国,忠诚教育事业:治学严谨、师德高尚;具有创新意识、开拓进取、团结协作精神,安心工作。

2、身体健康,能完成正常教学科研工作。年龄应不少于一个任期(三年)

3、教授或有突出成绩的副教授。

4、近五年年均教学工作量达同教研室平均工作量,并在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中取得显著成绩。

5、有较强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近五年,主持过省级及其以上科研(教研)项目一项以上。

6、外语应用水平和多媒体教学水平达到较高要求。

7、近五年,教学科研工作成绩显著,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文(独撰或第一作者),自然科学8篇以上,社会科学10篇以上,其中国家级重点不少于2篇;或出版发行本专业10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译著一部以上,或编写省部级规划统编教材10万字以上,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自然科学6篇,社会科学8篇以上,其中国家重点级不少于1篇。

(2)有一项以上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包括省高校科研成果一等奖,或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的第一完成人。

(3)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并取得突出成绩,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或优秀教材一等奖以上的第一完成人。

()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

1、热爱祖国,忠诚教育事业:治学严谨,师德高尚;具有创新意识、开拓进取、团结协作精神;安心工作。

2、身体健康,能完成正常教学科研工作,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教授、副教授或有突出贡献的讲师。

4、已独立开设过两门以上主干课程。近五年年均教学工作量达教研室平均工作量,并在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中取得显著成绩。

5、外语应用水平和多媒体教学水平达到较高要求。

6、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近五年主持过一项以上省级科研(教研)项目或参加过一项省级科研(教研)项目且主持过厅级科研项目一项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文(独撰或第一作者),自然科学6篇以上,社会科学8篇以上,其中国家级重点和国家级皆不少于l篇;或出版发行本专业5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译著一部以上,或编写省部级规划统编教材5万字以上,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自然科学4篇,社会科学6篇以上,且国家重点级不少于1篇。

(2)有一项以上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奖励(包括省高校科研成果二等奖,或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3)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并取得突出成绩,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或优秀教材二等奖以上的第一、第二完成人。

()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教师

1、热爱祖国,忠诚教育事业;治学严谨、师德高尚,具有创新意识、开拓进取,团结协作精神;安心工作。

2、从事教学科研第一线,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讲师及以上职务,年龄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独立承担过两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讲授任务,近五学年年均教学计划学时超过本教研室平均工作量,教学效果好。

4、外语应用水平和多媒体教学水平达到较高要求。

5、对本学科领域现状及发展趋势有一定了解,有明确的专业研究方向;近五年,主持过厅级科研项目一项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自然科学4篇以上,社会科学6篇以上,其中在国家级刊物发表的论文不少于2篇;或出版发行本专业3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译著一部以上,或参加编写正式出版教材3万字以上,并在国家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

(2)获厅级三等或校级一等教学、科研成果奖;或参加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含教育厅重点科研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本人均为主要完成者(前三名)

(3)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并取得较好成绩,主持校级教学研究三项以上并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三、选拔程序

()在各教学单位广泛宣传的基础上,每年年底个人申请(见附件一)、单位推荐。

()人事处根据标准和要求对候选人进行初审,并会同教务处、科研处进行会审,提出候选人名单。

()学校专家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评议并确定具体人选。

()公示初审名单(有效期一周),实行全校监督。

()学校审定正式人选并发文公布

四、政策与措施

()学校和各教学单位鼓励入选人员参加各种学术活动,推荐他们到学术机构任职,使之及时了解国内外学术动态,提高学术水平和地位。同时支持他们申请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帮助他们完善科研条件,营造成才环境。

()设立校级拔尖人才资助经费,资助经费从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经费中列支(暂按学科带头人每人每年5千元、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每人每年3千元、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教帅每人每年1千元考虑),用于支付教学研究、科学研究、发表论文及出版论著等相关活动所需的经费。设立个人专户,专款专用。

()学校宣传部门、工会及相关部门积极宣传拔尖人才的先进事迹。

()拔尖人才每两年进行一次身体状况的全面检查。体检工作由校医院负责,费用从师资经费中支付。

()实施月津贴制度(学科带头人500元、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300元、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教师100)。月津贴随工资按月发放。

五、考核与管理

()入选人制定三年工作计划。经所在单位、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共同商定后,计划人填写《拔尖人才三年工作计划表》(见附件二)一式5份,1份由本人留存,其余4份分别由上述单位备案,以便考核建档。此项工作应在入选后的一个月内完成。

()人事处根据文件和《拔尖人才三年工作计划表》办理津贴发放、资助经费拨入个人专户的相关事项。

()学校对拔尖人才实行滚动式管理,每年选拔一次、每三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并停止享受津贴等相关待遇。

   (四)拔尖人才除自身认真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外,还应积极创建、参与学术团队,对学科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要求三年内创建自己的学术团队初具规模,并有一定成果。

()拔尖人才须与学校签订培养协议(见附件三)并公证。若违约,应赔偿资助和培养期间的所有费用,具体条款在协议中明确。

()三年定期考核标准

l、学科带头人

除对其创建的学术团队进行检查、摸底外,学科带头人还应达到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作为主持人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一项以上(经费额应在2万元以上)

(2)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三篇以上;

(3)正式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一部;

(4)科研项目经省部级鉴定一项以上或获安徽省高校成果奖励一项以上(作为主持人)

(5)主持省部级教改项目一项以上。

2、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

除对其创建的科研学术团队进行检查、摸底外,学科带头人还应达到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一项以上(每项经费额应在1万元以上)

(2)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两篇以上;

(3)正式出版专著一部;

(4)开新课并编写高水平的教材,或发表有关教学法研究论文两篇以上;

(5)主持省部级教改项目一项以上;

3、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教师(达到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参加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且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

(2)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三篇以上;

(3)参加编写正式出版的教材3万字以上;

(4)主持校级教改项目一项以上;

(5)发表有关教学法研究论文两篇以上。

六、其它

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