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2010)18号
为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据《黄山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实行总量和结构比例控制。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内,结合学校专技人员结构现状,科学合理地确定各级岗位数量和结构比例。
2、以教师队伍为主体,注意向一线教学科研人员倾斜,重点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
3、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4、优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激励各类骨干力量。
二、专业技术岗位类别设置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1、教师岗位是指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包括专任教师岗位、专职科研人员和专职辅导员岗位。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为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提供技术支持或辅助服务,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主要包括:实验技术、工程技术、图书资料、新闻出版、档案管理、医疗卫生、会计、政工、审计、经济等专业技术岗位。
其他专业技术系列的岗位等级最高设到三级。
三、岗位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上岗位:根据学校实际和事业发展需要,在不超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前提下,结合实际在岗人员数等因素,学校进行统筹设置。
讲师八级至十级岗位:讲师岗位数为申报本院系讲师岗位且符合岗位条件的人数,八级至十级岗位结构比例为3:4:3。
助教十一级至十二级岗位:助教岗位数为申报本院系助教岗位且符合岗位条件的人数,十一级至十二级岗位结构比例为5:5。十三级岗位数可不受限制。
(一)各院系八至十二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各院系参照上述要求根据下表格式设置上报,并附申报人员名单,八级、九级、十一级岗位数仅取至整数,不四舍五入)
| 岗位数 | 讲师 | 助教 | |||||
合计 | 八级 | 九级 | 十级 | 合计 | 十一级 | 十二级 | ||
30% | 40% | 30% | 50% | 50% | ||||
合计 | | | | | | | | |
(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岗位 | 岗位数 | 高级岗位 | 中级岗位 | 初级岗位 | ||||||||||
系列 | 合计 | 三级 | 四级 | 五级 | 六级 | 七级 | 合计 | 八级 | 九级 | 十级 | 合计 | 十一级 | 十二级 | |
政工 | 44 | 4 | 0 | 0 | 1 | 1 | 2 | 13 | 4 | 5 | 4 | 27 | 14 | 13 |
其他(全校合计) | 82 | 19 | 1 | 2 | 3 | 7 | 6 | 36 | 11 | 14 | 11 | 27 | 14 | 13 |
图书资料 | 33 | 3 | - | - | - | - | - | 21 | 4 | 6 | 11 | 9 | 5 | 4 |
四、教师岗位基本职责
教师岗位基本职责是学校对受聘到某一级别岗位上应承担的教师岗位职责的基本要求,各单位应根据具体岗位的工作性质、特点在教师岗位基本职责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教师岗位职责、岗位任务和任期目标。
(一)教授岗位基本职责
1、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其中公共课教师须系统担任过1门以上公共课、公共基础课的讲授工作,专业课教师须系统担任过2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1门为专业基础课或主干课程),教学工作量不低于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指导实验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承担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教学工作;
2、面向科学与技术前沿,积极争取主持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或参与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力争取得高水平标志性成果;
3、潜心教学研究,积极撰写发表高水平教学研究论文、论著;把握学科发展方向,能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积极撰写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论著;
4、承担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等;
5、指导青年教师等;
6、积极带领或参与学术创新团队。
(二)副教授岗位基本职责
1、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其中公共课教师须系统担任过1门以上公共课、公共基础课的讲授工作,专业课教师须系统担任过2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1门为专业基础课或主干课程)。教学工作量不低于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指导实验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设计(论文);承担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教学工作;
2、积极争取主持市厅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或参与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力争取得较高水平成果;
3、潜心教学研究,积极撰写发表较高水平教学研究论文、论著; 把握学科发展方向,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攻关,积极撰写发表较高水平学术论文、论著;
4、承担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根据需要担任学生辅导员等;
5、指导青年教师等;
6、注重学术创新团队建设,积极参加学术创新团队。
(三)讲师岗位基本职责
1、承担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承担课程辅导、批改作业等教学工作;指导实验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设计(论文);
2、参加科学研究、技术研究、教学研究、教育教学改革和社会服务,参加编写教材或教学参考书等工作,积极发表学术论文或教学研究论文;
3、承担实验室的建设工作,充实实验内容或革新实验手段,组织和指导实验教学工作,编写实验课教材及实验指导等工作;
4、根据需要,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新进教师等;
5、承担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根据需要担任学生辅导员等;
6、积极参加创新团队。
(四)助教岗位基本职责
1、承担课程辅导、实验、批改作业、答疑等教学工作;协助指导课堂讨论、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经批准担任某些课程的部分或全部讲课工作;
2、参加实验室建设,参加组织和指导生产实习、社会调查等方面的工作;
3、参加科学研究、技术研究、教学法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根据需要参加社会服务等工作;
4、承担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根据需要担任学生辅导员等。
(五)研究员岗位基本职责
1、面向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积极争取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力争取得高水平标志性成果;
2、把握学科发展方向,能提出具有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积极撰写高水平学术论文、论著;
3、根据需要承担部分教学工作、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4、根据需要指导学生等;
5、积极带领或参与学术创新团队,对于二级岗,一般应带领一支学术创新团队。
(六)副研究员岗位基本职责
1、面向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积极争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力争取得高水平成果;
2、把握学科发展方向,能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积极撰写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论著;
3、根据需要承担部分教学工作、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4、注重学术创新团队建设,积极参加学术创新团队。
(七)助理研究员岗位基本职责
1、在高级研究人员的指导下,参加科学研究、技术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
2、指导科研训练和初级科研人员工作;
3、承担研究课题,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积极撰写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科研报告,积极在正式国际学术刊物或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4、根据需要承担部分教学工作,根据需要承担科研、学科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八)研究实习员岗位基本职责
1、担任高、中级研究人员的科研助手,承担并完成研究课题中的具体工作;
2、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积极撰写研究报告、专业学术资料或论文;
3、参加科学研究、技术研究,根据需要参加社会服务等工作;
4、根据需要承担科研、学科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五、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职责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基本职责是学校对受聘到某一级别岗位上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承担的岗位职责的基本要求,各单位应根据具体岗位的工作性质、特点在岗位基本职责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岗位职责、岗位任务和任期目标。
1、认真钻研业务,及时掌握国内外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实验技术现状及发展动态;
2、从事实验教学、技术、管理的研究;积极撰写高水平论文、论著;
3、组织和指导实验技术工作,为创新性实验教学开发综合、设计性实验项目,科学研究解决关键性实验技术问题;
4、根据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要求提出实验室仪器设备布局,参与制订实验室规划,主持或参加实验室建设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仪器设备购置论证工作;
5、积极承担实验教学工作,根据教学要求设计实验教学体系,主持编写实验指导书;
6、积极参与实验室管理工作,参与制订有关规章制度,协助实验室主任做好实验室开放、仪器设备共享、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等管理工作;
7、指导培养中初级实验技术人员;
8、 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9、注重学术创新团队建设,积极参加学术创新团队。
1、认真钻研业务,掌握本学科专业知识和技术;
2、积极参加实验室的管理和建设,独立设计实验方案;
3、组织和指导实验技术工作,熟悉实验仪器设备,对有关的实验仪器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出现故障及时排除;
4、积极承担实验教学工作,能根据教学要求编写实验教学大纲,参与编写实验指导书;
5、积极参加科研工作,利用实验室设备为科研项目提供准确数据检测等;
6、积极撰写实验技术论文、论著;
7、参与教学改革、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8、积极参加学术创新团队。
1、认真钻研业务,基本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掌握常规实验工作原理、方法和步骤;
2、负责实验室设施和仪器设备的调试和检测工作,保证设备的完好状态,能解决一般性的设备故障;
3、承担实验教学的辅助工作,参与实验室的管理和建设;
4、参与有关科研项目的辅助工作;
5、参与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1、认真钻研业务,了解与本专业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初步掌握常规的实验工作原理、方法和步骤;
2、在有关人员的指导下,使用与本专业有关的仪器设备,完成一般性的实验任务;
3、负责实验室的实验设施和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4、协助做好实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5、参与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五)工程技术、图书资料、新闻出版、档案管理、医疗卫生、会计、政工、审计、经济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职责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制定。
六、岗位职级评定条件
(一)教师岗位任职条件
1、专业技术一级、二级岗位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的任职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制定。学校在不低于省规定的基本条件前提下,制定具体聘用条件。
2、教授三级(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任职条件
(1)直选条件
在教授四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直接聘用到教授三级岗位:
序号 | 选项条件 |
1 | 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
2 | 在影响因子一区的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
3 | 主持一类科研课题1项;或主持二类科研课题1项且主持三类课题1项 |
4 | 任职期间,获一类科研奖励(前3名);或二类科研奖励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 |
(2)评选条件
在教学(科研)工作中成绩较突出,具备所在单位设定的聘用条件。在教授四级岗位上任职满9年,并具备表中选项中的一项;或在教授四级岗位上任职6年以上且未满9年,并具备表中选项中的二项;或在教授四级岗位上任职3年以上且未满6年,并具备表中选项中的三项;或在教授四级岗位上任职2年以上且未满3年,并具备表中选项中的四项:
序号 | 选项条件 |
1 | 在一类期刊发表本学科论文1篇或在二类期刊发表本学科论文2篇 |
2 | 正式出版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的10万字以上学术著作1部;或主编、副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或主编省级规划教材1部;或主编、副主编的教材获省级以上教材奖1项 |
3 | 参加一类科研课题1项(前3名);或参加二类科研课题1项(前2名);或主持三类科研课题1项 |
4 | 获一类科研奖励;或获二类科研奖励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1项(前3名)、三等奖(第1名);或获三类科研奖励一等奖(第1名);或获国家发明专利2项(前3名);或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第1名) |
5 | 积极参加产学研合作,主持一类成果推广1项 |
6 | 参加国家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前2名);或主持省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
7 | 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获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3)、一等奖(前2)、二等奖(第1名) |
8 | 取得二类以上教学效果1项 |
9 | 体育艺术类教师取得一类专业实践业绩 |
10 | 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省高校学科拔尖人才 |
11 | 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省级以上模范教师;省级以上优秀教师;省级以上教学名师 |
3、教授四级(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任职条件
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和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有关条件、规定执行。
4、副教授一级(专业技术五级)岗位任职条件
(1)直选条件
在副教授三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聘用到副教授一级岗位:
序号 | 选项条件 |
1 | 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省高校学科拔尖人才 |
2 | 在影响因子一区的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1篇且在一类期刊发表本学科论文1篇 |
3 | 主持二类以上科研课题1项 |
4 | 具备评选教授四级岗位资格条件 |
5 | 在副教授三级岗位上任职满12年,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论文1篇且在三类期刊发表论文2篇 |
(2)评选条件
在教学(科研)工作中成绩较突出,具备所在单位设定的聘用条件。在副教授三级岗位上任职满9年,并具备表中第3-13项中的一项;或在副教授三级岗位上任职6年以上且未满9年,并具备表中第3-13项中的二项;或在副教授三级岗位上任职3年以上且未满6年,并具备表中第1-2项中的一项及第3-13项中的一项;或在副教授三级岗位上任职2年以上且未满3年,并具备表中第1项、第2项及第3-13项中的一项。
序号 | 选项条件 |
1 | 在一类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1篇;或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论文2篇 |
2 | 主持三类科研课题1项;或参加二类以上科研课题(前3名)并主持四类科研课题1项 |
3 | 在一类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1篇;或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论文2篇;或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论文1篇,且在三类期刊发表论文2篇 |
4 | 正式出版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的6万字以上学术著作1部;或参编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撰写6万字以上;或主编、副主编省级规划教材1部;或参编的教材获省级以上教材奖1项,撰写6万字以上 |
5 | 参加一类科研课题1项(前5名);参加二类科研课题1项(前3名);参加三类科研课题1项(前2名);主持四类科研课题1项 |
6 | 获一类科研奖励;或获二类科研奖励二等以上奖项、三等奖(前3名);或获三类科研奖励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或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 |
7 | 积极参加产学研合作,主持二类成果推广1项 |
8 | 参加国家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前5名);或参加省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前2名);主持厅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
9 | 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获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或获校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2名)、一等奖(第1名) |
10 | 体育艺术类教师取得二类以上专业实践业绩 |
11 | 取得二类以上教学效果1项;或获校教学优秀奖一等奖;或获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一等奖 |
12 | 省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 |
13 | 省级以上模范教师;省级以上优秀教师;省级以上教学名师;省级教坛新秀 |
5、副教授二级(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任职条件
(1)直选条件
在副教授三级岗位上任职满1年,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聘用到副教授二级岗位:
序号 | 选项条件 |
1 | 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省高校学科拔尖人才;省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 |
2 | 在一类期刊发表本学科论文2篇;或在一类期刊发表本学科论文1篇且在二类期刊发表本学科论文3篇 |
3 | 主持三类科研课题1项;或参加二类以上科研课题1项(前3名)且主持四类科研课题1项 |
4 | 在副教授三级岗位上任职满9年,且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论文1篇或在三类期刊发表论文4篇 |
(2)评选条件
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取得良好成绩,具备所在单位设定的聘用条件。在副教授三级岗位上任职满6年,并具备表中选项中的一项;或在副教授三级岗位上任职3年以上且未满6年,并具备表中选项中的二项;或在副教授三级岗位上任职1年以上且未满3年,并具备表中选项中的三项。
序号 | 选项条件 |
1 | 在一类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1篇;或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论文2篇;或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论文1篇,且在三类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三类期刊发表本学科论文4篇 |
2 | 正式出版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著作1部;或参编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或主编、副主编省级规划教材1部;或参编的教材获省级以上教材奖1项;或主编并出版高等学校本、专科教材1部 |
3 | 参加一类科研课题1项;或参加二类科研课题1项(前5名);或参加三类科研课题1项(前3名);或主持四类科研课题1项 |
4 | 获二类以上科研奖励;或获三类科研奖励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或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 |
5 | 积极参加产学研合作,主持二类以上成果推广1项 |
6 | 参加国家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或参加省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前3名);或主持厅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或主持校级精品课程;或主持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或主持校级特色专业;或主持校级教学团队;或主持校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
7 | 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获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或获校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3名)、一等奖1项(前2名)、二等奖(第1名) |
8 | 体育艺术类教师取得二类以上专业实践业绩 |
9 | 取得三类以上教学效果1项;或获校教学优秀奖二等以上奖励;或获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以上奖励 |
10 | 省级以上模范教师;省级以上优秀教师;省级以上教学名师;省级教坛新秀 |
6、副教授三级(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任职条件
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和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有关条件、规定执行。
7、讲师一级(专业技术八级)岗位任职条件
(1)直选条件
在讲师三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聘用到讲师一级岗位:
序号 | 选项条件 |
1 | 省级以上模范教师;省级以上优秀教师;省级教坛新秀 |
2 | 在一类期刊发表本学科论文2篇 |
3 | 主持三类以上科研课题1项 |
4 | 具备评选副教授三级岗位资格条件 |
5 | 在讲师三级岗位上任职满12年;且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论文1篇,或在三类期刊发表论文3篇 |
(2)评选条件
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取得良好成绩,具备所在单位设定的聘用条件。在讲师三级岗位上任职满9年,并具备表中第3-12项中的一项;或在讲师三级岗位上任职6年以上且未满9年,并具备表中第3-12项中的二项;或在讲师三级岗位上任职3年以上且未满6年,并具备表中第1-2项中的一项及第3-12项中的一项;或在讲师三级岗位上任职2年以上且未满3年,并具备表中第1项、第2项及第3-12项中的一项。
序号 | 选项条件 |
1 | 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论文1篇 |
2 | 参加三类以上科研课题1项(前3名);或主持四类科研课题1项 |
3 | 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论文1篇;或在三类期刊发表论文2篇 |
4 | 参编并正式出版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著作、教材,撰写2万字 |
5 | 参加二类以上科研课题1项;或参加三类科研课题1项(前5名);或参加四类科研课题1项(前3名);或主持五类科研课题1项 |
6 | 获二类以上科研奖励;或获三类科研奖励二等以上奖项(前5名)、三等奖(前3名);或获专利1项 |
7 | 积极参加产学研合作,参加二类成果推广1项(前3名);或主持三类成果推广1项 |
8 | 参加国家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或参加省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前5名);或参加厅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前3名);或主持校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主持校级优质课程;主持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
9 | 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或获省级教学成果奖1项(前5名);或获校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4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 |
10 | 体育艺术类教师取得二类以上专业实践业绩 |
11 | 获四类以上教学效果1项;或获校教学优秀奖二等以上奖励;或获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以上奖励 |
12 | 校级优秀教师 |
8、讲师二级(专业技术九级)岗位任职条件
(1)直选条件
在讲师三级岗位上任职满1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聘用到讲师二级岗位:
序号 | 选项条件 |
1 | 省级以上模范教师;省级以上优秀教师;省级教坛新秀 |
2 | 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论文2篇 |
3 | 主持四类以上科研课题1项,且在三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论文2篇 |
4 | 在讲师三级岗位上任职满9年,且在三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论文1篇 |
(2)评选条件
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取得良好成绩,具备所在单位设定的聘用条件。在讲师三级岗位上任职6年以上,并具备表中选项中的一项;或在讲师三级岗位上任职3年以上且未满6年,并具备表中选项中的二项;或在讲师三级岗位上任职1年以上且未满3年,并具备表中选项中的三项。
序号 | 选项条件 |
1 | 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论文1篇;或在三类期刊发表论文2篇 |
2 | 参编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著作、教材,撰写2万字 |
3 | 参加三类以上科研课题1项;或参加四类科研课题1项(前3名);或主持五类科研课题1项 |
4 | 获二类以上科研奖励;或获三类科研奖励二等以上奖项、三等奖(前5名);或获专利1项 |
5 | 积极参加产学研合作,参加二类成果推广1项;或参加三类成果推广1项(前3名) |
6 | 参加国家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或参加省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前5名);或参加厅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前3名);或主持校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主持校级优质课程;主持校级合格课程;主持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
7 | 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或获校级教学成果奖1项(前5名) |
8 | 体育艺术类教师取得二类以上专业实践业绩 |
9 | 获四类以上教学效果1项;或获校教学优秀奖三等以上奖项;或获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三等以上奖项 |
10 | 校级优秀教师 |
11 | 具有博士学位 |
9、讲师三级(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条件
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和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有关条件、规定执行。
10、助教一级(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任职条件
评选条件
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取得良好成绩,具备所在单位设定的聘用条件,任助教职务满2年以上,并具备表中选项中的一项。
序号 | 选项条件 |
1 | 在三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论文1篇 |
2 | 参加四类科研课题(前3名)或主持五类科研课题 |
3 | 获得硕士学位 |
11、助教二级(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资格任职条件
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和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有关条件、规定执行。
(二)对于专业技术八至十二级岗位,学校制定专业技术岗位职级首次评定的指导条件,各院系、图书馆可根据指导条件制定不低于学校要求的直选条件与评选条件,报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后实施。
(三)研究系列岗位任职条件比照教学系列岗位条件执行。研究系列三级、五级岗位须主持二类科研课题,六级岗位须主持三类科研课题,八级岗位须主持四类科研课题。
(四)其它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
其它系列专业技术三至十二级岗位任职条件参照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相应等级执行。
其它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在行业内公认的期刊发表的本专业论文可视同三类论文。省业务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奖项视同为省级奖项。
在教学岗位的其它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最高只能评聘到六级岗位,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最高只能评聘到九级岗位。
七、岗位职级评定与聘用
1、各院系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小组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岗位工作情况进行审核评议,确定专业技术八级及以下岗位拟聘人员名单,并报校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工作委员会审核。同时向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送所有专业技术二至七级岗位与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八级及以下岗位的推荐聘用人员名单。
图书馆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小组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岗位工作情况进行审核评议,确定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八级及以下岗位拟聘人员名单,并报校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工作委员会审核。同时向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送所有专业技术三至七级岗位及除图书资料外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八级及以下岗位推荐聘用人员名单。
其它部门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小组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岗位工作情况进行审核评议,向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送专业技术岗位推荐聘用人员名单。
2、学校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工作委员会对推荐聘用人员进行评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3、学校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工作组对所有拟聘用人员进行审定。
4、公示。公示期内受理群众投诉和个人申诉,必要时,应进行复议。
5、聘用。七级及以上人选由校长直接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八级及以下人选由校长授权二级单位行政领导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并报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一)不同级别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的核定及业绩成果等考核要求不同。教师岗位工作任务的核定及考核应与本单位学科建设、发展目标、学校核定的总任务结合起来,由各院系(部门)根据岗位职责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考核标准。
(二)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聘用合同的情况,重点是工作业绩,实行师德师风和学术道德考核一票否决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要加强对考核工作领导与监督,保证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和公正性,考核结果报学校审定。
(三)考核结果记入档案,作为岗位变动、奖惩、续聘或解聘的依据。聘用合同期满前严格进行聘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及时做出续聘、调整岗位、待聘或解聘的决定。聘期考核不合格者在下个聘期只能申请比现聘岗位低的岗位,连续两个聘期考核不合格者学校予以解聘。
九、新入校人员聘用专业技术岗位的相关规定
(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综合考查其学术成就、学术影响、学术资历等因素,并考虑入校前在国内外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经历,由学校根据相关政策确定其聘用的岗位等级。
(二)新参加工作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经考查,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可根据相关政策与学校实际情况聘用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三)新参加工作获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生,经考查,能胜任和履行助教职责,可根据相关政策与学校实际情况聘用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四)新参加工作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获得双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实行一年见习期,并执行见习期工资。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可聘用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一)专职辅导员可按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要求评聘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或其它相关学科的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用时,已评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和其它专业高校教师职务的,可参加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分级。以后若选择专业技术岗位的专职辅导员均应评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或其他相关学科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学校可根据有关政策,为专职辅导员确定相应的管理职员职级。已确定相应的管理职员职级的专职辅导员可自主选择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执行相应的工资,占相应的岗位数量。
十一、其他
(一)聘期内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执行相应所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最低等级岗位工资。
(二)近三年年度考核如存在不合格等次的专业技术人员此次岗位不得晋级,执行相应所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最低等级岗位工资。
(三)出国人员在学校批准的期限内可申请相应的岗位职级,未经同意逾期未归者不予申请。
(四)本实施细则中有关词语或概念的解释
1、本实施细则中所有的业绩成果分类,使用《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教人〔2009〕1号)的分类。对于
2、本实施细则中所有的业绩成果均为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在评定本级职称时未使用且任现职期内在研(规定研究期限内结题)的科研项目和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仍然有效。所有专业技术人员成果统计截止时间为:
3、本实施细则中所要求的论文必须是独立或第一作者、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的通讯作者完成,并公开发表在具有“CN”、“ISSN”刊号的学术刊物上;专著或教材必须是有“ISBN”书号的正式出版物。在学术期刊的“增刊、特刊、专刊、专辑”上发表的论文以及论文集上收录的论文均不计入规定的数量。
4、所有获奖均以颁奖文件或完成人的获奖证书为准。2008年以前的校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大奖赛奖项可视同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奖项。所有的本校校级奖项须为学校升本(2002年2月)以后获得。
5、本实施细则中,如多次满足同一选项要求,可重复计算,但最多只计两次。副教授一级岗位、讲师一级岗位的评选条件中,1、3项最多只共计两次,2、5项最多只共计两次。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取其中一项最高奖项。
6、科研项目、教研项目、获奖情况等排名中均含主持人,主持人排名第1,其他参加者的排名依次类推。
7、本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学历、年限、数量、等级等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含本科,5年以上含5年,1项以上含1项,三等奖以上奖励含三等奖。
8、符合各级直选条件者首先晋级。进入岗位晋级评选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若少于聘用指标数可全部晋级。进入岗位晋级评选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若多于聘用指标数,则按以下评选条件排序(所有项目、奖励、论文须为主持人或排名第1):
评选条件 | 排序 | 评选条件 | 排序 |
超选项数 | 1 | 厅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 22 |
任职年限 | 2 | 教学优秀奖一等奖 | 23 |
二类科研课题 | 3 | 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 | 24 |
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 | 4 | 教学优秀奖二等奖 | 25 |
二类科研奖励三等奖 | 5 | 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 26 |
国家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 6 | 二类教学效果 | 27 |
一类论文 | 7 | 三类成果推广 | 28 |
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 8 | 青年教师基本功竞赛一等奖 | 29 |
一类成果推广励 | 9 | 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 30 |
三类科研奖一等奖 | 10 | 二类专业实践业绩 | 31 |
三类科研课题 | 11 | 三类教学效果 | 32 |
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 12 | 教学优秀奖三等奖 | 33 |
省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 13 | 青年教师基本功竞赛二等奖 | 34 |
二类成果推广 | 14 | 校级教学成果三等奖 | 35 |
一类教学效果 | 15 | 五类科研课题 | 36 |
一类专业实践业绩 | 16 | 校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 37 |
三类科研奖励二等奖 | 17 | 四类教学效果 | 38 |
省级教学成果三等奖 | 18 | 青年教师基本功竞赛三等奖 | 39 |
二类论文 | 19 | 三类论文 | 40 |
三类科研奖励三等奖 | 20 | 四类论文 | 41 |
四类科研课题 | 21 | | |
十二、本办法由校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工作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