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学院内设机构职能界定方案
人事制度
黄山学院内设机构职能界定方案
发布人:
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3-05-30

校发(200815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外事办公室)

    协助校党政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关系;负责全校会议组织、综合文字、文电处理、档案管理、保密、信访和外事工作。

二、监察审计处(与纪委合署办公)

负责全校党风党纪的教育和检查工作及行政监察工作;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负责全校财务审计工作。

三、组织部(党校)

    负责干部的培养、选拔、考核和任免工作;负责全校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和党员发展、管理及教育工作。

 四、宣传部(统战部)

    负责全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学校内及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全校统战和群众性社团管理工作。

 五、人事处

负责全校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校教职工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六、教务处(招生办)

负责制定全校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校的教学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全校教师的业务考核工作,负责学校的招生、学籍管理工作。

 七、学生处(学工部)

负责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校学生的助贷工作。

 八、科研处

负责制定全校科研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科研成果的管理、推广和转化工作;负责学校学报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九、财务处

负责全校财务管理、资金使用等工作。

 十、总务处

负责全校基建工作;负责全校的医疗保健、食堂、卫生绿化、水电维修等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校办产业的管理工作。

 十一、国有资产管理处

负责全校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十二、离退休工作处

负责全校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三、保卫处(武装部)

负责全校的治安保卫和师生员工的户籍管理工作;负责全校的国防教育、人民武装、民兵和优抚工作。

 十四、评建办(临时机构)

    负责学校本科教学水平合格评估建设工作。

 十五、工会

行使有关工会章程规定的职能;负责学校妇幼工作及辖区内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十六、校团委

行使有关共青团章程规定的职能。

 十七、图书馆

    负责全校教学、科研所需各类图书、报刊资料征订、借阅、保管及信息服务工作。

十八、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负责全校信息化建设等现代教育技术工作。

 十九、徽州文化研究所

负责徽学研究工作。

 二十、各院系

    共同职责:

    负责本系的日常教学、科研和学生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职工及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承担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教学任务。

    ()文学院

    承担全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推广普及工作。

    ()体育系

    承担全校大型体育竞赛和学校运动队训练工作;承担校内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工作。

   (三)继续教育学院

    负责各类成人教育的管理工作及相关的考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