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07)43号
实习是指导教师组织学生在工厂、实习基地以及其他现场从事一定的实际工作,以获得对有关知识的验证,学会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和独立完成工作任务的实践教学过程。实习教学是高等学校的教学形式和方法之一,是本科教学过程中十分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校实习教学管理,使其更加规范化、合理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习教学的目的
通过理论联系实际,使学生对社会、国情和专业背景有更进一步的了解;通过巩固和运用所学过的理论知识,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通过参加社会劳动,激发学生的敬业、创业精神,提升社会责任感,最终达到提高人才质量的目的。
二、实习教学的内容与形式
实习教学的内容有认识实习(社会调查)、教学(课程)实习、毕业实习等。
实习教学可采取集中与分散、校内与校外、省内与省外、实习与教学相结合等多种组织形式进行,各院(部)系可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选择。对于以分散形式进行的实习教学,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习要求和监督检查。
三、实习教学的组织与管理
实习教学工作实行学校、院系二级管理。学校教务处负责全校有关实习教学工作的规划、规章制度的制定、检查评估和重要问题的协调处理;院系具体实施各专业的实习教学工作和管理工作。
四、院系实习管理的任务
(一)制定《实习大纲》
《实习大纲》是培养方案所设置的实习环节拟达到的教学目标及具体教学要求,它是制订具体的实习计划、组织学生实习和实习成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各专业都必须制定相应的《实习大纲》,由教务处汇编成册。
《实习大纲》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实习的性质、目的、任务和要求;
2.实习的组织领导;
3.实习的内容、形式与时间安排;
4.实习的考核与成绩评定;
5.实习的纪律与注意事项等。
(二)填写《实习任务书》
《实习任务书》要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结合接受实习单位的实际条件来填写,向学生下达实习任务。
(三)确定实习指导教师
1.院系应安排具有一定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学生的实习指导教师。
2.集中组织的实习,一般应按1:20的师生比例配备实习指导教师。
3.分散安排的实习,应配备教师负责审查实习单位的落实情况、有关事宜的联系及检查、实习考核等工作。
4.当实习时间较长时,实习指导教师可定期合理轮换。
(四)安排实习教学场所
实习教学场所可在校内外实习教学基地或与本专业教学内容相关的单位中选择安排。选择实习教学场所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能基本满足《实习大纲》的要求、保证实习效果和实习质量;
2.专业对口,就近就地,相对稳定,节约开支;
3.师生食宿方便;
4.对学生实习重视程度较高。
(五)其他实习教学工作安排
1.各学校按照教学执行计划进程,于上学期末填写下一学期实习任务书,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由教务处和院系汇总存档。
2.各院(部)系应成立实习教学指导小组,负责组织学生实习前的动员和中期检查,及时解决实习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实习结束后及时做好总结与评定工作。
五、实习指导教师的职责
(一)提前到实习点了解和熟悉情况,拟定实习进度计划,做好一切准备工作。
(二)在实习过程中,对学生要加强指导、严格要求,组织好各种实习教学活动。同时应注意做好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活情况,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保密教育,避免发生事故。
(三)实习指导教师对违反实习纪律的学生,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经多方教育无效或情节特别严重者,带队教师有权暂停其实习,并将情况和意见及时报告院系领导,按照校纪校规做出相应处理。
(四)实习指导教师在指导实习期间应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从事其它工作,不得私自找人顶替指导。指导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应经院系分管领导批准,并指派其他教师顶岗。
(五)负责与实习单位的联系,及时向实习单位汇报情况,争取实习单位的支持和帮助。
(六)实习结束后,要认真做好考核和总结工作,并督促学生和实习单位填写好“黄山学院学生实习问卷调查表”和“实习单位问卷调查表”,于返校后一周内交院系,由院系汇总存档。
六、对实习学生的要求
(一)实习学生应按《实习大纲》和《实习任务书》的要求和规定,认真完成实习任务。
(二)实习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的实习纪律和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特别是实习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因病、因故不能参加实习者,要有医院证明和书面申请报告,向院系办理请假手续;实习期间请假,应经院系和所在实习单位同意,未经批准,不得擅离实习单位,否则按旷课处理;未参加实习或实习成绩不及格者需重修,否则不予毕业。
重修可在暑假期间或毕业后一年内进行,经考核合格后按学籍管理办法处理。
(四)实习学生应认真做好实习记录,按要求填写《黄山学院实习成绩鉴定表》、撰写实习报告或个人实习总结,并协助填好“黄山学院学生实习问卷调查表”。
(五)除完成《实习大纲》规定的各项内容外,学校鼓励学生在实习期间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如社区服务、科技咨询、公益劳动和文体活动等。
七、实习教学的成绩考核
(一)实习教学成绩考核采用五级记分制。考核内容可以多样化,如写出实习(生产)报告、笔试、口试、现场操作、设计、完成作业等。学生实习成绩的评定原则上应呈正态分布,优秀成绩的比例应控制在20%以内。
(二)学生按照《实习任务书》的要求完成各类实习教学任务,经考核成绩为合格以上(含合格)者,给予相应学分。
八、实习教学的总结与评估
(一)实习教学结束后,各专业要组织交流,并写出书面总结。总结材料中应包括《实习任务书》的执行情况、指导方法、完成实习任务的学生比例(其中各个等级所占比例统计),质量分析与评估、存在问题、解决措施、经验体会、建议和其它等。书面实习总结材料由院系统一存档。
(二)院系根据各专业实习教学总结材料形成院系的实习教学总结,于每学年末会同其他实习材料报教务处教学实践科备案。
(三)在实习教学过程中,教务处会同院系进行实习教学中期检查或抽查。
(四)教务处每学年对全校的实习情况进行一次汇总和通报。
九、实习教学的经费管理
(一)实习教学经费由教务处按照学科门类、实习教学计划、学生人数和一定的经费标准分配给各院(部)系。
(二)下拨实习教学经费由院系负责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十、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