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07)43号
本科教学实习基地是指具有一定实习规模并相对稳定的校内外实习和社会实践的重要场所。实习基地建设直接关系到本科教学实习质量,对于高素质人才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科教学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立本科教学实习基地的途径
1.校外本科教学实习基地由学校与有关企事业单位协商共同建立。
2.各院(部)系应根据不同专业和学科性质特点,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能满足本科教学实习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共同建立院系校外本科教学实习基地。
3.根据有关专业实践教学和校内实习基地建设需要,学校和院系分二级建立校内本科教学实习基地。
二、建立本科教学实习基地的基本条件
1.能满足完成本科教学实习任务的要求。
2.基地建设双方应互惠互利、义务分担。
3.就近就地、相对稳定和节约实习经费开支。
4.能满足实习学生食宿、学习、劳动保护和卫生等方面的条件。
5.能与“学、研、产”一体化相结合。
三、本科教学实习基地的类型
1.由学校与大中型企业、事务所、事业单位等建立的校外本科教学实习基地。
2.学校和院系建立的校内本科教学实习基地。
5.短期的校外实习单位。
四、学校与本科教学实习基地共建单位需承担的义务
1.学校在人才培训、委托培养、课程进修、咨询服务、信息交流等方面对本科教学实习基地共建单位优先给予考虑。
2.在国家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许可范围内,征求毕业生本人意见后,本科教学实习基地共建单位可优先选聘有关专业毕业生。
3.教学实习基地共建单位根据学校下达的实习任务,妥善安排好学生的实习。
4.教学实习基地共建单位对实习学生有关收费应给予优惠,不收或少收。
5.教学实习基地共建单位应提供实习师生的食宿、交通等便利条件。
6.教学实习基地双方要积极探索,创造条件使本科教学实习与“学、研、产”一体化相结合,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
7、教学实习基地共建单位应对实习作出客观评价。
五、本科教学实习基地协议书的签订
1.本科教学实习基地共建双方有合作意向,在符合建立本科教学实习基地条件的基础上,经协商可由学校(教务处)或院系与基地所在单位签订建立本科教学实习基地协议书,由教务处、教学实习基地共建单位、有关院系各执一份。
2.教学实习基地协议合作年限根据双方需要协商确定,一般为3—5年。
3.协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双方合作目的;(2)基地建设目标与受益范围;(3)双方权利和义务;(4)实习师生的食宿、学习、交通等安排;(5)协议合作年限;(6)其它。
六、本科教学实习基地挂牌
1.学校或院系与本科教学实习基地共建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后,教学实习基地共建单位可挂“黄山学院实习基地”铜牌,具体名称也可由基地共建双方协商确定。
2.本科教学实习基地铜牌式样可参照
实习基地(英文对照)
七、本科教学实习基地的检查与评估
为促进本科教学实习基地建设和规范管理,教务处应会同有关院系不定期地到基地检查、评估本科教学实习情况。对协议到期的本科教学实习基地,根据双方合作意向与成效,可办理协议续签手续。
八、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