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2003)08号
实验室人员是建设、使用和管理好实验室的基本队伍。实验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实验室建设、管理和实验教学质量的提高,影响科学研究的效果,为了加强我院实验室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作人员管理,更好地发挥和调动实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他们努力完成实验室的各项任务,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特制定本条例。
(一)实验室主任职责
实验室主任(副主任)是实验室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负责实验室的各项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在学校统一规划下,根据本实验室承担的业务和专业发展方向,组织编制实验室的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经学校审批后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2. 领导并组织完成《黄山学院实验室工作规程》中规定的实验室工作任务。
3. 搞好实验室科学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检查实验室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并在实践中使之不断完善。
4. 对学校下达的实验室教学科研经费,提出使用安排意见,并组织编制仪器设备订购计划,研究提高实验的投资效益,防止积压浪费,注意抓好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管理,不断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
5. 领导本实验室各类人员的工作,制定岗位职责。负责组织对本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养及考核晋升工作。
6. 负责本实验室精神文明建设,抓好对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7. 组织安排本实验室的安全保卫工作,定期检查,总结实验室工作,开展评比活动。
8. 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及管理水平,承担相应职称的实验室人员的工作。
(二)高级实验师(或高级工程师)职责
1. 在实验室主任领导下,熟悉本学科领域或国内外实验技术动态,组织和领导本学科的实验,写出高水平的论文。
2. 解决实验工作中出现的关键性问题,指导和培养中、初级实验技术人员。
3. 在无特殊任务时,负责实验课的指导工作,并协助中、初级实验技术人员做好实验的准备工作和实验室管理工作。
4. 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三)实验师(或工程师)职责
1. 担负某一门课或某一实验的组织和指导工作,具体制定实验方案,设计实验方法,选定仪器设备,分析处理实验数据,编写实验教材、指导书等有关实验技术文件。
2. 改善某些技术条件、改进实验装置及有关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负责精密仪器设备的调试、维护、使用、鉴定等工作,并经常检查其保养与使用情况,负责编写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
3. 负责对助理实验师、技术人员、实验技工的业务指导,参与实验的准备和实验室管理工作。
4. 负责制定实验操作规程,指导学生实验,记录实验情况,提出对实验教学的改进方法,并对本实验室工作定期总结,批改实验报告,评定实验成绩,写出较高水平的实验论文。
5. 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四)助理实验师(或助理工程师)职责
1. 基本掌握本实验室有关的实验原理和实验技术,担负某一项实验的组织指导工作,较熟练地掌握本实验室各种仪器设备,并负责实验使用仪器设备的安装、维护、故障排除等工作。
2. 按照实验大纲的要求具体组织实验的进行,指导学生实验,分析处理实验数据,批改学生实验报告,协同实验师(或教师)评定学生实验成绩,并不断改进实验内容,提高实验质量。
3. 负责实验的准备和实验室管理以及安全卫生等工作。
4. 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五)实验员(或技术员)职责
在实验教师或上一级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承担教学、科研的辅助性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了解实验室有关的实验原理和实验技术,初步掌握常规实验工作的个方法和步骤,熟悉有关仪器设备的性能、运用范围和操作方法,掌握常用材料、药品性能,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技术水平。
2. 认真做好教学实验和科研实验的准备工作,以及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
3. 负责教学、科研中的一般性技术管理工作,如记录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精心管好用好仪器设备。
4. 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六)实验工人职责
在实验技术人员(或实验教师)指导下,从事仪器设备的试验、安装、维护和实验的准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掌握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性能、原理、结构,做好仪器设备的安装、维护、保养等工作。
2. 负责本实验仪器的管理工作和实验中各种器材的准备工作。
3. 经常做好安全卫生工作,负责本室的日常管理与建设工作。
4. 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七)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
1. 负责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工具、材料等的保管工作,保持账、物、卡相符,每学期要与教务处设备科以及各实验室账目核对一次。做到物资存放有序、文明整洁。定期向系主任和实验室主任汇报所需的实验器材的余缺情况,并提出调配或购置计划。
2. 负责教学、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工具、材料的发放任务。协助实验室主任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对仪器设备等物资的损坏丢失要及时查明原因,按章处理。对各种浪费现象要及时制止。3. 负责对助理实验师、技术人员、实验技工的业务指导,参与实验的准备和实验室管理工作。
3. 会同有关人员对新购置的仪器设备、材料等开箱验收,做好库存物资的日常保养维护和防火、防盗、防潮工作。
4. 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努力熟悉常用仪器设备的性能,收集整理各类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和档案资料,供有关人员参考。
5. 完成实验室主任交给的其他任务。
(八)在实验室工作的教师职责
1. 按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负责提出本课程的实验要求内容,会同实验技术人员确定实验方案,编写实验指导书。
2. 熟悉并掌握实验原理和方法,会同实验技术人员做好实验的准备工作,指导学生实验,解决实验中出现的问题,批改实验报告,考核评定学生实验成绩。
3. 帮助实验人员掌握实验原理和实验技能,协助实验室主任做好实验人员的培训和提高工作。
4. 积极参加实验室建设,协助进行实验室设计、改进和制造实验装置,为提高实验水平贡献力量。
5. 服从实验室主任的领导,尊重实验人员的职权,模范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
6. 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九)实验工作人员的培训
1. 为提高实验室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自身素质,不断适应教学发展需要。各实验室依照本实验室的发展规划拟定对应的人员培训计划,经分管系领导审批,报教务处。
2. 教务处根据各实验室所报的培训计划,从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及专业需要会同人事处等有关部门起草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分期、分批、分类培训计划,分管校长审批。
3. 经所在单位及学校考核合格确定的培训人员,必须同学校签定培训协议书。
4. 各实验室必须认真执行已审定的培训计划,并认真记录每次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目标与结果,作为实验室档案认真保存。
5. 学校将对培训人员进行业务考核,对考核合格人员准许调整工作岗位。
(十)实验工作人员的考核
根据高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学校建立健全必要的实验室工作人员业绩考核制度,确保实验室逐步规范、完善和发展
1. 考核内容
(1)政治思想: 包括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深化教育改革,积极为四化建设服务。
(2)工作态度表现: 主要指热爱本职工作,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出勤率,勇于克服困难的坚强毅力及献身精神等。
(3)业务能力和工作成就: 根据本人受聘的专业职务,对照实施条例细则规定的专业职务职称基本条件和职责,考核其是否具备实验室工作专业理论知识,工作能力与业绩。着重检查工作质量、效率、政策水平、业务素质、工作主动性、创新精神和完成任务的出色程度等。
2. 考核组织与实施
在分管院长领导下,由教务、人事部门与被考核人员所在系室领导,并聘请院内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其他相关的业务水平较高的实验室技术人员,组成实验系列考核小组,分期分批对全校有建制的实验室逐个进行考核和实验检查。
3. 考核方式
(1)各级各类实验室人员和实验室主任期末年终必须填写《实验室人员工作登记表》和《实验室主任任职考察表》。
(2)结合年度人事考核,各实验室人员每学年需提交自我工作总结一份,送实验室、系或部门初评,由实验室、系(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学校评审、存档、备查。
(3)工作业绩可采取讨论、评议、答辩、计算工作量、实地检查和广泛听取意见等多种方式进行评审和考查。
(4)查阅实验教案、指导讲义、科研立项材料、实验报告、考勤情况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原始档案记录。
4. 奖 惩
(1)年度考核优秀或为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实验人员,学校予以表彰或鼓励。
(2)考核暂不合格者,应加强教育、帮助提高,并限期改正;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人员,调离岗位,交由校人事部门另行安排工作。
(3)实验人员考核结果均作为其任职、调薪、奖惩和晋升职务职称的必备依据,并存入个人业务档案。
(十一)附 则
1. 实验室工作人员均实行坐班制。各实验室可根据工作性质和任务,制订相应的岗位职责。
2.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实验设备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