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12)34号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本科教学工程”,充分利用网络视频课程(以下简称视频课程),满足广大学生对优质教学资源的迫切需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视频课程类型
1、学校引进的精品视频通识教育课程;
2、学校自行开发的精品视频课程。
二、基本要求
1、视频课程每学期由教务处根据相关规定在选课之前确定并公布。
2、视频课程选课对象为学校全日制本科学生。
3、视频课程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4、视频课程选课方式、时间按有关规定实施。学生选课之前可登录网络教学平台对开放的视频课程进行试听。
5、对于学校引进的精品视频通识教育课程,学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对于学校自行开发的精品视频课程,学生实行网上自主学习,课后独立完成作业以及课程论文,或按照相关课程考核要求执行。网上自主学习由选课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利用课外时间自主安排。
三、学生要求
1、学生按照规定要求网上选定课程后,必须按照规定要求修读,完成全部教学活动,并参加课程考核。没有办理网上选课手续的,所修学分无效。
2、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内,原则上选修视频课程学分一般不超过15学分(暂定),每学期选修视频课程不超过3门。
3、学生选修的视频课程考核不及格的,按照学校《黄山学院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四、教师要求
1、视频课程设主讲教师和指导教师。主讲教师为该课程网上授课教师,指导教师必须是我校在岗人员(包括学生辅导员),并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2、校内指导教师由课程所属教学单位负责确认,对于某门课程内容需2名及以上教师担任指导工作的,由课程所属教学单位确认1名教师为主要指导教师,该教师负责组织实施课程所有教学任务,并做好成绩记载等管理工作,对于涉及跨学校情况,由教务处负责协调。
3、校内指导教师须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资格或者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从事与该课程所属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教学工作。
4、校内指导教师工作职责包括:
(1)根据视频课程的性质与特点,为学生提供参考书目及相关讲座等辅助学习资料,提高学生阅读量,促进学生自主学习;
(2)发布课程学习公告。如:作业通知、资源更新通知等。
(3)课程导学。如:课程考核要求及方式(包括作业的次数与要求、课程结业考核的方式与要求)、学习进度安排等。
(4)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任务,组织学生按规定参加课程考核;
(5)批阅学生作业及课程论文,负责学生成绩评定及录入工作。
(6)网上答疑。与学生网上交流讨论,实现师生互动。
(7)考试与网上考前辅导。负责课程考试阅卷、登录成绩,帮助学生做好考前辅导。
5、工作量计算
校内指导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按照学校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核方式
1、以考查为考核形式;由平时考核(形成性考核)与课终考核(总结性考核)两部分组成。
2、由指导教师于开学初向学生宣布考核方式及评分方法。
3、平时考核方式可包括阶段性考试(闭卷、开卷或口试)、课程实验、作业、讨论、研究竞赛、平时测验和自选作业等。
4、课终考核方式可包括闭卷、开卷、口试、论文(学期论文、课程论文、专题论文等)、操作性考试、设计性考试、调查报告、无标准答案考试、文献综述和综合作业等。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