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学院应用型课程开发和建设实施意见
教学管理
黄山学院应用型课程开发和建设实施意见
发布人:
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3-05-31

校教(201233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应用型课程开发和建设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进应用型教育资源开发和普及共享,全面加强我校学生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决定开展应用型课程建设工作。为保证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1、应用型课程是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等合作开发,以培养学生应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能力和职业素质的综合性课程。

2、应用型课程开发和建设《黄山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校发[2011]4号)为基本依据,从学校实际出发,坚持高起点、高标准、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加强同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等联系,根据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社会的需要和学生的需要,双方在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资源、教学方法等方面密切合作,全面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为学校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

(二)建设目标

1、应用型课程建设旨在加强我校与地方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密切合作的基础上,贯彻以能力为核心,以就业为导向,以应用为宗旨的人才培养模式理念,构建应用性学科课程体系;促进教师参加社会实践和挂职锻炼,提高自身双能素质,转变教学观念、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着力培养动手能力强、综合素质高,能主动符合社会和经济发展进步的具有适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应用型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2、结合我校办学特色,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应用型课程建设。各二级学院、教学部要根据学校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专业建设的实际,明确要求和任务,有计划、有目的、分阶段、分层次地系统建设。十二五期间,每年立项建设校级应用型课程10门左右,并在此基础上推荐申报省级应用型课程开发建设项目;适当考虑学科与专业分布的均衡性,优先选择能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的课程(如卓越培养计划相关专业课程),予以重点建设。

3、鼓励具有行业企业背景或者具有行业资格证书的教师积极参与课程建设,充分发挥有行业企业经历的教育专家和来自行业企业一线专家对应用型课程建设的指导作用,组建应用型课程建设专家组,负责相关政策研究、课程遴选、内容审查和运行评价。

二、建设内容与要求

1、针对地方人才需求、专业特点及学生个别差异编制应用型课程的个性化培养模式;课程内容新颖、综合性强,信息量丰富,以职业岗位或工程技术领域的需要为出发点,以生产现场正在使用和近期有可能推广使用的技术为主要业务范围,以社会认可度为评价依据,具有针对性、应用性和实用性,并形成理论授课、实践教学为一体的完整的课程体系;根据地方政府和行业(企业)制定的行业能力标准,以及所涉及的知识能力要求,高度重视实验、实践教学环节,通过实验、实践培养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通过理论和实践的考核检验学生应用能力的水平。

2、制定相关课程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编写教案、实训实验指导手册,加强问题设计、能力训练、案例选用等环节的建设,利用现代教学技术与手段、制作完整的教学课件,创新课程内容和组织架构,形成经验总结,搭建信息化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应用型课程网站等。

3、坚持校校、校研、校企(行业)合作的原则,系统设计、择优遴选,分批建设、同步上网,多级联动、共建共享。

4、形成省、校两级,校校、校研、校企(行业)联合,课堂、网络协同教育的多层次、多类型的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体系,并积极探索引入市场机制,保障应用型课程共享和持续发展。

三、建设过程和管理

(一)申报与立项

1、实施主管校长负责制,在政策、经费和人力等方面予以保证,多部门协调,精心组织课程建设和应用,把好政治关和质量关。

2学校根据教学任务、计划规定和教学实际需要,采取自由申报、专家评审、择优立项的原则进行应用型课程的申报、立项。

3、课程批准立项后,按每门5000元的标准划拨建设经费。建设期一般为两年,可提前申请结题。经费使用按照《黄山学院质量工程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校教(200938号)执行。

(二)实施与管理

1、严格课程管理,加强动态监测与监管机制,保证课程内容质量、建设成效及课程共享的开放性、安全性,保护开发者知识产权。

2、实行学校、学院(教学部)两级管理体制。学院、教学部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教务处负责项目的立项、中期检查、结题鉴定及成果评奖等工作,同时制订促进项目顺利开展的政策和措施。

3、建立应用型课程内容审查制度,明确学校和行业(企业)建设课程的社会责任,充分发挥校企合作组织的作用,保证课程质量。建立健全动态监测与监管机制,保证课程内容更新质量及课程共享的开放性、安全性,并及时反馈学校师生和社会学习者的使用情况。

4、对组织不力、管理混乱、研究进度缓慢等不合格的项目,减拨或停拨后续经费,直至撤消立项,收回经费;对少数取得阶段性优异成果的项目将根据情况予以追加投入。

5、通过多媒体和相关活动加强应用型课程的宣传推广,促进课程广泛使用。加强对教师、学生以及社会公众的培训和引导,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水平,鼓励学生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主动学习、自主学习,引导社会公众关注、使用和评价。

四、政策支持和保障

1、应用型课程建设纳入我校二期质量工程,对完成建设、符合建设标准、开放共享效果良好的课程,给予经费补贴,并推荐申报省级应用型课程。

2、将创建应用型课程作为一项业绩考核与评估的内容;设立基金,为优质应用型课程教材的编纂、出版提供充分的经费资助;在教学研究项目的立项、成果评审和评奖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充分调动我校各类人才开发应用型课程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

3、教务处是应用型课程开发的组织、管理机构,负有开发应用型课程的规划、计划、立项评审、检查、结题验收等管理职责;在政策、经费和人力等方面予以保证;学校各二级学院、教学部负有具体开发应用型课程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