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学院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
教学管理
黄山学院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
发布人:
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3-05-31

校教(2009)38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文件精神,提高我校教师素质和教学能力,确保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以《黄山学院关于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实施方案》(校发[2008]12号)和《关于2008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字〔200853号)为基本依据,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学团队是指以教授(个别学科属于学校急需发展,且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可为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为带头人,以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及教辅人员为主体,以院系、研究所、教研室、实验室、教学基地和实训基地等为建设单位,以课程(群)或专业为建设平台,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的,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老中青搭配、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的教学业务组合。

第三条 教学团队作为课程建设和专业建设的重要组织,其目的在于落实质量工程,开发教学资源,推进教育创新,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同时推进教学工作的老中青相结合,发扬传、帮、带的作用,培养可持续发展的教学队伍。

第四条 学校构建三级教学团队,即校级、省级和国家级教学团队。教学团队将重点围绕通识教育课程(群)、专业主干课程(群)和实践教学环节(实践教学、学科竞赛等)进行建设。

第二章 建设原则、目标与职责

第五条 教学团队的建设要以规范化、标准化为准绳,以创新性和特色化建设为追求,大力推进相关方面的建设工作。

1、教学团队要根据教学改革和教学任务需要,做好课程或课程群建设、学术带头人与学科梯队建设、师德师风和团队精神建设,进行教学改革与创新并对教学研究成果加以应用。

2、教学团队要有长远的发展规划、中短期的建设目标,必须保持团队的相对稳定性,要通过各种渠道吸引人才,不断充实团队的实力,确保教学团队的可持续性发展。教学团队要求具有良好的学科基础和高标准的建设目标,瞄准省级和国家级教学团队标准,按照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有限度地分期建设,宁缺毋滥。

第六条 通过创建教学团队,形成新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教学改革与教学建设任务并实现良好的教学效果,进一步激发骨干教师特别是中青年骨干教师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对青年教师的有效指导,进一步提升教师凝聚力和向心力,进一步促进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为提升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做出贡献,并在国家级精品课程、教学名师、特色专业和教学团队中具有某一方面的突破。

第七条 教学团队应切实履行如下职责:

1、更新观念,创新教育教学模式;

 2、推进专业、课程体系建设与改革;

3、组织规划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

4、加强科学研究与教学的结合,探讨研究性教学;

 5、加强课程的教材、实验室及相关实训基地的建设;

6、组织指导学生参加科研实践、自主创新活动和各类学科竞赛;

 7、落实教师的培养和梯队建设,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8、组织申报精品课程、教学名师、特色专业、教学团队、规划教材、教改项目及教学成果奖等。

第三章 申报与立项

第八条 教学团队带头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高级职称,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教学效果良好,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

2、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

3、熟悉所在团队各个教学环节,特别是系列课程的教育改革趋势,能指导课程体系、教材建设、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

第九条 教学团队的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原则要求:以单一课程建设为任务的教学团队高级职称不少于2名;以实验实践教学环节建设为任务的教学团队高级职称教师不少于1名;以专业建设或者课程群和系列课程建设为任务的教学团队高级职称不少于3名。教学团队具有较好的年龄、职称、学历、学缘结构,团队主要成员应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在上述团队中如果条件不能达到,但属于学校急需发展的,经过院系申请,教务处审核,报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后可以进行建设。

第十条 教学团队在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梯队建设等方面应有一定的基础和明确的思路与规划。

第十一条 各院(部)系根据发展实际申报组建,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跨院系组建。

第十二条 申报时填写《黄山学院校级教学团队推荐表》,经团队负责人所在学校审核后报教务处。

第十三条 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专家评审公示后,报学校批准。

第四章 建设内容

第十四条 教学工作。承担本科教学工作,了解学科(专业)、行业现状,追踪学科(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验/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在教学工作中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

第十五条 课程建设。积极开展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多媒体课件建设和网络课程建设等。组织申报各级精品课程、规划教材等。

第十六条 专业建设。以专业建设为基础的教学团队要明确专业理念,做出完整的建设发展规划、实践教学计划、课程群设置规划与核心课程建设规划、专业教师队伍的培养计划及方案等,要健全和落实专业建设中的有关制度,制定专业学术活动的规划,并不断提高专业建设的目标。

第十七条 师资队伍。建立合理的教学梯队人员,特别要重视团队内青年教师的传、帮、带,提高整体教学水平,培育各级教学名师。

第十八条 教育教学研究。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并把相应成果运用到教学活动中,有效提高教学质量。总结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成果,组织申报各级教学研究项目和各级教学成果奖。

第五章 项目管理

第十九条 教学团队设置团队带头人1名,实行带头人负责制。

第二十条 校级教学团队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按照《黄山学院教学团队申报书》的要求,立项第二年进行中期检查,第三年进行结题验收。立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由教务处负责,教学团队建设由所在院系负责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批准立项的教学团队要填写《黄山学院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学校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中期检查验收不合格者限期整改,再次验收不合格即项目终止。经费实行专项管理,由团队带头人负责。

第二十二条 建设期满后,教学团队需提交《黄山学院教学团队建设总结报告》,教务处按照《黄山学院教学团队检查(验收)表》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验收。

第二十三条 学校将创造条件向省、国家推荐高一层次教学团队。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911日起执行。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省级、国家级教学团队按相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