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学院毕业生跟踪调查管理规定(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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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学院毕业生跟踪调查管理规定(暂行)
发布人:
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3-06-05

校学(201210

 

毕业生跟踪调查是学校人才培养不可或缺的环节,是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继续和深入。通过对毕业生就业情况的跟踪调查,了解我校人才培养的质量及毕业生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从而为学校学科专业建设提供决策参考。为切实做好跟踪调查的各项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目的与宗旨

1、通过用人单位的调查,了解我校毕业生在工作岗位上的思想状况、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表现、综合素质等情况,从而准确把握我校教学质量和水平的基本状况,并对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给出基本判断,为专业教学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改革、学科专业设置,以及专业结构调整提供参考。

2、通过对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调查,了解毕业生所在单位的性质、规模、行业,毕业生的工薪待遇、岗位层次、对单位满意度等情况,准确把握我们毕业生的基本发展状况,从而对我校毕业生的就业质量给出基本判断,为改进和提高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供依据和参考。

3、通过对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调查,收集和了解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对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和提高就业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巩固和树立学校良好的社会声誉。

4、毕业生跟踪调查的目的是合理调整我校学科专业结构,促进我校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提升毕业生就业管理与服务工作水平。根本宗旨是促进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二、方式与内容

1、毕业生跟踪调查的方式以问卷调查为主,辅之以访谈、座谈会等其它方式。

2、对用人单位的调查内容,主要调查用人单位对我校毕业生的思想政治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及掌握情况、业务技能和专业素质、综合评价等方面的评价,以及对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对毕业生的调查内容,主要调查我校毕业生进入社会后的就业状况,如:所在单位的性质、单位规模、单位所属行业,工薪待遇,岗位层次,以及本人对单位的满意度等,还应包括毕业生对母校的总体评价,对专业课程设置和能力培养,以及对母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4、调查问卷的总体设计由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各学院可结合专业特点和自身调查的需要,作必要的细化。

 

三、组织与实施

1、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由学校组织,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实施,各学院负责具体落实。

2、各学院要建立完整的毕业生信息跟踪数据库,要建立健全跟踪联系网络,了解毕业生具体工作单位和工作状况。

3、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在各学院毕业生信息跟踪数据库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涵盖全校应历届所有毕业生的信息跟踪数据库。

4、问卷调查的方法是在全校毕业生信息跟踪数据库中,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各学院各专业调查的毕业生或用人单位名单,由学院负责本学院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沟通联络,发放问卷,实施调查,回收问卷,撰写分析报告。学院可以根据需要扩充调查名单。

5、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整理全校各学院回收的调查问卷,并进行统计分析,写出分析报告。

6、常规问卷调查每年进行一次,大规模调查原则上每四年至少进行一次。

四、结论与运用

1、各学院问卷调查的数据和分析报告应同时提交学校相关部门,为学校相关决策和改革提供基础数据。其中,毕业生就业方面的调查问卷、统计数据和分析报告,提交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教学方面的,提交教务处。

2、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汇总各学院调查数据,形成全校毕业生就业状况总体报告,供学校相关决策参考。

3、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纳入各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重要内容。其工作完成情况,以及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对学院就业工作的评价结果,作为学院就业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五、职责与要求

1、毕业生跟踪调查是一项重要性工作,是学校建设和发展中的大事,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调查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毕业生跟踪调查是一项科学性工作,必须按照科学的方法和程序进行。

3、毕业生跟踪调查是一项严肃性工作,各学院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调查材料及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对于在调查过程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学校将责令限期改正。

六、附则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