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申请11
公开申请
公开申请11
发布人:
信息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4-05-19

(一)公开范围

  

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信息,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学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二)受理机构

  

学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校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校申请公开学校信息,应填写《黄山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本校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

  

为提高办事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申请人提出信息公开申请时,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方式

  

 (1)通过电子邮件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将其作为电子邮件附件发送至bgsjb@hsu.edu.cn。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学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学校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填写《申请表》申请获取学校信息。书写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代为填写《申请表》。

  

本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关事项。

  

(四)申请处理

  

1.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收到《申请表》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学校公开职责权限范围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的职责单位,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5.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在受理申请之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6.学校依申请提供的信息将按照省财政和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递送等成本费用。收取的费用纳入学校财务管理。

  

黄山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