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学院网络教学工作实施细则
教学研究
黄山学院网络教学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人:
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6-12-20

校教〔201663

网络教学质量是网络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明确网络教育任课教师的教学工作职责,不断提高网络教学质量,同时结合网络教育特点及我校网络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制定网络教学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承担网络教育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应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计算机操作能力,对网络教学工作认真负责,并受学校指派聘请。

第二条承担网络教育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对学生高度负责。努力掌握网络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总结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提高网络教育教学质量。

(二)模范遵守学校和学院的有关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服从教学工作安排,保质保量完成所承担的教学工作任务。

(三)按照培养计划的要求,参与制订网络教学平台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选定符合网络教学特点的教材,编写网络教育课程学习指导书。

(四)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制定网络课程教学计划,认真备课,全面把握本课程的深度、广度、重点、难点,撰写教案或讲稿。

(五)依据教材、课件和课程学习指导书,结合学生网络教学平台学习的特点,确定课程教学进程,组织教学内容,选定教学方法,安排教学活动。

(六)通过网络教学平台随时了解本课程的教学效果、掌握学生学习动态,及时在网络教学平台与学生交流教学信息,研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七)视频实时教学课程应注重仪表,着装整洁大方。授课使用普通话,语言简练、表达准确、坐姿端正。

(八)参与学校有关教研活动,对网络教学和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二章任课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第三条基本要求。

  (一)任课教师接到教学任务书后,受聘关系确立。受聘教师根据学校提供的网络教学平台的账号和初始密码,登录进入教学平台进行教学活动。

  (二)首次承担网络教育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应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前培训,学习网络教学相关规章制度、教学要求,掌握网上业余学习的教学规律,熟悉网络教学平台各个功能的使用,根据本学期承担的网络教学课程和教学时间安排,做好教学准备工作。

  (三)任课教师通过网上教师平台进行操作,认真地组织和完成课程的导学、作业布置与批阅、辅导答疑、串讲、阅卷等工作,严格按照教学各环节的要求,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第四条指导学习。

  平台交互是重要的网络学习功能,任课教师要通过网上教学平台给学生课程学习予以指导。

第五条网上作业。

  网上作业是网络课程必要的教学环节,是调动学生积极参与网络平台学习的手段,是检验学生是否掌握课程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情况的依据,也是教师获取教学信息反馈的途径,因而每门课程必须布置作业,并且提出以下四点要求。

  (一)作业题量要求:各门课程可根据文、工、管等学科门类和课程要求布置作业,一门课程布置作业的总次数一般控制在10-20次(思政等大作业酌情布置),可以布置10道及以上。各次作业份量和难度适中,作业应涵盖教材各章教学内容和社会实践知识,保持均衡。

  布置作业时,要适宜网络平台操作和业余学习的特点,以方便学生作答。

  (二)作业题型要求:作业题型应多样化,可参考学习指导书中的模拟题题型,如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填空题、简答题、计算题、作图题、案例分析题等。各次作业题型可交替选择,避免题型单一。

  (三)作业布置要求:任课教师第一次上网时应将有关作业要求予以公告,具体作业布置原则上应与教学进度相一致,任课教师也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提前布置,以便学生有所准备。任课教师布置作业的同时,要注明学生提交本次作业的最后时间。教师不能在布置作业处提供答案。

  (四)作业批阅要求:任课教师应及时批阅学生作业,原则上每份作业都应批阅。

第六条辅导答疑。

  (一)辅导答疑是网络教学的重要教学环节,是任课教师与学生在网上面对面地交流,为学生提供学习支持服务,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任课教师应保证每周至少一次上网解答学生疑问,学生提问后应在七天内给予答复。

第七条阅卷。

  (一)阅卷教师应认真细致地做好阅卷工作和成绩评定工作,认真填写学生成绩表,不得错登、漏登,不得更改成绩。因故更改成绩,阅卷教师应在更正处签名或提交成绩修改表。

  (二)若出现试卷雷同、大面积不及格等异常情况,要暂缓登分,及时逐级报告处理。

  (三)严格按照学校有关成绩管理规定及时报送成绩。

  

第三章教学工作量的核定

第八条为推动学校教学改革,鼓励教师利用网络教学平台进行教学,给予任课教师一定的工作量认定。工作量依据任课教师在网络教学平台上的实际教学工作量、学习支持服务质量和工作绩效综合核定。

第九条网络教学必须依托黄山学院网络教学平台,建课完成方可开课,同时上课期间系统访问次数不得少于20次。网络教学其他主要工作包含:网上教学;网上答疑,组织和参与网上学习社区讨论;网上作业布置、检查和评阅、考试命题、阅卷;批改课程小论文等。

 第十条教学工作量具体计算办法见附件。网络教学平台具有教学工作统计功能,统计数据经审核最终认定。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网络辅助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项目工作

基本工作

工作量

超过2倍工作,计工作量

课程建设

课程网络教学资源建设,依据《黄山学院网络课程建设规范》

5

系统访问

20

2

布置并批阅作业

4

2

4

回答问题

10

3

6

发起讨论

10

4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