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部门预算是根据省厅下达的预算编报限额,按照学校“十三五”规划要求,结合2017年具体工作任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过“两上两下”的预算编报程序,编报了2017年部门预算。现将预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十八大、十八届三中、五中、六中全会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创建地方性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为契机,深化高校综合改革,狠抓内涵建设,深入推进应用型本科建设发展,着手实施黄山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综合办学实力。继续调整和优化学科专业结构,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思路;实施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着力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创新产学研合作机制,提升服务社会能力和科技创新水平,在服务地方和科技创新中突出优势;在办学过程中强化特色,努力把学校建成省内同类院校中具有较强竞争实力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二、2017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
根据2017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结合本校主要职责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部门预算职能作用,牢固树立勤俭办学思想,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坚持“保吃饭,保运转”的原则,按政策核实打足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待遇;着力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原则,进一步促进节约型校园建设,严格控制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重点向教学倾斜,保证教学经费的投入,促进教学质量提高;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努力提高绩效评价质量,注重评价结果运用。
三、2017年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本校总收入预算30201.4万元,其中:经常收入预算拨款13719.9万元,部门组织收入11422.9万元,中央转移支付5058.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2017年总收入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收入项目名称 | 2017年 预算数 | 2016年 预算数 | 增减数 | 增减幅度(%) | 增/减原因分析 |
合 计 | 30,201.4 | 30,083.1 | 118.30 | 0.3 |
|
经常收入预算拨款 | 13,719.9 | 12,367.2 | 1,352.70 | 10.9 | 财政拨款增加 |
部门组织收入 | 11,422.9 | 10,223.5 | 1,199.40 | 11.7 | 主要为学费增加 |
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20.9 | 9.0 | 11.90 | 132.22 | 普通话水平测试费纳入国库管理 |
国库管理的其他政府非税收入 | 520.0 | 115.0 | 405.00 | 352.17 | 利息收入增加 |
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 | 9,882.0 | 9,499.5 | 382.50 | 4.0 | 学生数增加,学费增加 |
事业收入 | 1000.0 | 600.0 | 400.00 | 66.6 | 主要为横向科研及零星收入增加 |
中央转移支付 | 5058.6 | 7492.4 | -2,433.80 | -32.48 | 中央转移支付收入减少 |
组织收入项目说明如下:
(1)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主要包括: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收入8.9万元,理论考试及操作技能鉴定收入12.0万元。
(2)国库管理的其他非税收入主要包括:利息收入210.0万元,资产处置收入10万元,房产出租收入300.0万元。
(3)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学费收入7850.0万元,高等学校住宿费收入1700.0万元,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收入210.0万元,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费收入52.0万元,高等学校计算机水平考试报名费收入32.0万元,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收入9.0万元,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报名费收入1.0万元,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考试费收入28.0万元。
(4)事业收入主要包括:专业业务活动收入500.0万元,辅助活动收入500.0万元。
四、2017年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总额3020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14259.9万元,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9882.0万元,其他资金安排1000.0万元,中央转移支付安排5058.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1、2017年支出预算分类别分来源情况总表
单位:万元
支出类别 | 合 计 | 2017年预算拨款安排 | 财政专户 管理非税收入 | 其他资金 | 中央转移支付安排 | ||
小计 | 经常收入 预算拨款 | 国库管理 非税收入 | |||||
合计 | 30,200.5 | 14,259.9 | 13,719.9 | 540.0 | 9,882.0 | 1,000.0 | 5,058.6 |
人员支出 | 15,954.1 | 7,900.2 | 7,360.2 | 540.0 | 5,215.7 |
| 2,838.2 |
在职支出 | 9,155.0 | 5,513.2 | 5,513.2 |
| 803.6 |
| 2,838.2 |
离退休支出 | 1,734.2 | 1,673.5 | 1,673.5 |
| 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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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5,064.9 | 713.5 | 173.5 | 540.0 | 4,3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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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公用支出 | 5,837.3 | 2,698.2 | 2,698.2 |
| 1,078.7 | 900.0 | 1,160.4 |
其中:综合定额 | 5,837.3 | 2,698.2 | 2,698.2 |
| 1,078.7 | 900.0 | 1,160.4 |
项目支出 | 8,409.1 | 3,661.5 | 3,661.5 |
| 3,587.6 | 100.0 | 1,060.0 |
2、各项支出增减原因分析:
2017年支出预算总额30200.5万元,较上年增加117.4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增加1184.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调整薪级工资,退休人数增加,离退休人员增资,人员支出增加。
(2)定额公用支出增加1407.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综合定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将部分项目经费转作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减少2474.6万元,主要原因是:省财政和中央财政安排的项目经费减少,振兴计划项目经费暂未下达安排。
五、2017年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按照经济科目划分,具体支出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总额30200.5万元,按照科目类别划分,工资和福利支出1345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3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08.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796.9万元,具体明细经济科目支出表见“附表一”。
2、各学院、部门支出安排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总额30200.5万元,上年同期30083.1万元,相比增加11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18778.5万元(包括中央转移支付5058.6万元),非税收入安排10422.0万元,其他收入安排1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项目 | 2016年 | 2015年 | 增减额 |
合计 | 30,200.50 | 30,083.10 | 117.40 |
包干经费 | 569.54 | 552.60 | 16.94 |
院部就业经费 | 25.06 | 24.70 | 0.36 |
一般运转项目经费 | 21,374.87 | 18,714.10 | 2,660.77 |
教育发展专项经费 | 69.00 | 69.00 | 0.00 |
本科高校基础保障性项目经费 | 8,162.03 | 9,695.70 | -1,533.67 |
振兴计划项目经费 | 0.00 | 1,027.00 | -1,027.00 |
(1)包干经费
2016年安排包干经费569.54万元,上年同期552.60万元,增加16.9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69.54万元。具体支出安排情况见“附表二”。增长原因:主要是师生规模扩大,日常运转经费随之增加,特别是差旅费、实验材料增加,以适应应用型专业发展需求。
(2)院部就业经费
院部就业经费项目25.06万元(不含学生处管理的60.1万元),上年同期24.70万元,增加0.36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5.06万元。主要用于各院部学生就业的差旅费、劳务费、接待用人单位等方面的支出。具体支出安排情况见“附表三”。
(3)一般运转项目经费
由于公用经费综合定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我校加大了对一般运转项目的投入。2016年共安排89项,总金额为21374.87万元,上年同期18714.10万元,增加2660.7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456.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31.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08.2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78.08万元。具体支出安排情况见“附表四”。
(4)教育发展专项经费
共安排3项,总金额为69.0万元,上年同期69.0万元,没有变动。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8.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5万元。具体支出安排情况见“附表五”。
(5)高校基础保障性项目经费
2016年共安排46项,总金额为8162.03万元,上年同期9695.70万元,减少1533.6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和公用定额增加,结构性调整导致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43.7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618.29万元。具体支出安排情况见“附表六”。
(6)振兴计划项目经费
2016年总金额为0.0万元,上年同期1027.0万元,减少1027.0万元。主要原因是下拨的财政拨款中不含高水平大学建设等竞争性专项目,此项经费需待第三方认证,经请示教育厅,此项经费很可能后期追加预算。因此核减原来申报的高水平大学项目经费,待高水平大学建设经费追加之后再进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