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2016〕27号
为适应学校发展需要,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行柔性人事政策,加强国内外学术交流,不断提高我校的教学科研水平和办学实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人员分类
我校外聘教授分为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
二、聘任条件
(一)名誉教授
名誉教授是我校授予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的荣誉性学术称号。一般情况下,仅授予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专家。
(二)客座教授
客座教授是我校授予国内外专家学者的荣誉性学术称号。我校客座教授的聘请对象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的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和高级管理人员:
1.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教授职务(相当于教授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2.学术造诣深厚,知名度高,在某一领域取得重大成就,获得国内外同行的公认;
3.客座教授应在我校开设讲座,协助推进学科建设,促进学术交流。
(三)兼职教授
兼职教授是我校授予来我校进行校际交流、开展科学研究国内外专家学者的学术称号。
兼职教授必须协助我校推进学科建设、开展科学研究、并完成一定课时的教学工作量。
三、聘任程序
1.学校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考察外聘教授的拟聘人选。
2.用人单位协助拟聘人员填写《黄山学院外聘教授审批表》,并报学校人事处。
3.人事处审核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学校举行聘任仪式,向外聘教授颁发聘书。
四、有关待遇
外聘教授在我校工作期间,按其工作内容和实绩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确定待遇。
五、管理考核
1.为了使外聘教授对我校的发展和学科建设、专业改革、人才培养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对外聘教授的管理实行由人事处宏观管理,工作部门对外聘教授的作用、管理、考核、津贴兑现全面负责的办法。
2.外聘教授聘期一般为三年,聘期满自动解除。
附件2
黄山学院外聘教授审批表
姓 名 | 性别 | 国籍 | 出生年月 | |||||
现工作单位 | ||||||||
现专业技术职务 | 现行政职务 | |||||||
最高学历 | 最高学位 | |||||||
现从事专业 | 主要研究方向 | |||||||
拟聘学术称号(或岗位) | ||||||||
主要学术及社会兼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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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科 研 成 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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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研 成 果 获 奖 情 况 | ||||||||
科研处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章(公章) 年月日 | |||||||
人事 处审 核意 见 | 负责人签章(公章) 年月日 | |||||||
学校 审批 意见 | (公章)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