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2016〕24号
为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充分发挥老教师、骨干教师在思想和业务技能上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全面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技能和业务水平,尽快使青年教师成才,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对象及时间
(一)实施对象:35周岁(含)以下的青年教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须接受导师的指导。
1.聘用在教学岗位上任教时间不满三年的青年教师;
2.调入或由其他岗位转入到教学岗位且从事高校教学工作不满一年的青年教师;
3.教学质量考核连续两年处于所在院部后10%的青年教师;
4.根据其本人实际教学情况,院部认为需要配备导师的青年教师。
(二)实施时间:指导时间原则上为一学年。
二、导师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治学严谨,对工作认真负责。
(二)具有丰富的教学、科研和实践经验,教学效果和科研业绩良好。
(三)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以上任职资格,在副教授人手不足的情况下,具有五年以上任职资格的讲师也可以担任。
(四)原则上应与被指导教师所从事的学科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
三、导师职责
(一)进行师德教育,培养青年教师严谨踏实、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
(二)根据所指导的青年教师的专业和教学具体情况,制定培养计划,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达到的目标。
(三)指导青年教师熟悉备课、授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习、实验、考试等各教学环节。
(四)通过课堂教学示范,使青年教师掌握课堂教学方法,深入青年教师课堂听课、评课每学年不少于12个学时。
(五)指导青年教师开展科研(产学研)、教研及实践教学等活动,将青年教师纳入导师本人主持或主要参与的教研或科研团队。在指导期或考核期内,指导青年教师完成并发表1篇以上教科研论文。
四、导师配备
(一)指导教师配备采用双向选择原则,由各院部确定导师与被指导青年教师,并自行聘任。
(二)指导教师要相对稳定,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更换。
(三)所选派的教师无特殊原因,必须接受指导工作。
(四)为保证培养质量,原则上1名导师指导1-2名青年教师。
五、青年教师任务
(一)主动接受指导教师在思想、业务方面的指导,虚心求教,勤奋好学。
(二)在导师安排下每学年听课不少于8个学时。参与指导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学习教学基本技能,认真完成指导计划内容。
(三)定期就个人思想、工作和业务学习等情况进行总结,及时与导师沟通。
(四)在导师指导下积极撰写论文,努力提高教科研能力和水平,在指导期或考核期内须在公开刊物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1篇教科研论文。
(五)担任导师的科研助手,参与导师的课题研究,并协助做好信息收集、资料整理等辅助性工作,主动申报或参与教科研项目。
(六)在培养期间,积极服从院部教学管理、学生工作和其他工作安排。
六、考核及结果使用
(一)考核工作
1.指导期满后一年后为考核期,由所在单位组成考核组负责对指导教师和青年教师分别进行考核,考核组成员由单位行政负责人、相关教研室主任及教师代表等组成,不少于5人。
2.考核内容包括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完成情况、教案质量、教学大纲执行情况、课堂教学及作业批改情况、听课情况、教学技能、论文写作与发表情况和科研工作情况等。
(二)考核结果运用
1.学校根据考核结果发放指导津贴,经考核完成任务者,每位指导教师按每学期20课时的标准酬金支付工作量。同时,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考核、职称评聘和评奖评优的依据之一。
2.青年教师考核结果作为转正、定级、定职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的,培养指导期应视情延长,对于延长一次培养期后,考核仍不合格者,应调离教师工作岗位。
七、实施程序
(一)各院部应在每年9月初统一为需配备导师的青年教师选配导师人选。
(二)各院部于每年9月底前将《黄山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书》和《黄山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汇总表》(附件1、2)报教务处和人事处备案。
(三)导师在指导期内根据拟定的培养计划对青年教师进行指导、培养。
(四)指导期满,在考核期内由所在单位组成考核组负责对指导教师和青年教师分别进行考核。
(五)考核工作结束后,各院部需将《黄山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导师考核表》和《黄山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对象考核表》(附件3、4)统一送人事处。
八、其他规定
(一)教授和副教授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是岗位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青年教师培养是教学院部和教研室的一项重要职责,各教学院部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负责本单位青年教师导师制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学校以此作为单位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
(三)各院部可根据需要安排外聘教师作为本单位青年教师的指导教师,其条件、职责、考核和相关待遇参照校内指导教师执行。
九、附则
(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黄山学院关于新进教师导师制的规定》(院人[2004]19号)自行废止。
(二)本办法由人事处和教务处共同负责解释。
附件2
黄山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书
院部名称 |
| 本轮培养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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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专业技术职务 | |
青年教师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专业技术职务 | |
所学专业 |
| 学历/学位 |
| 参加工作时间 | |||
培养目标与措施(培养的具体内容和计划,可另附纸)
导师签名:日期:年月日 | |||||||
院部意见:
负责人: (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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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意见: 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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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三份,所在院部、教务处及人事处各存一份。
附件3
黄山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汇总表
院部:时间:
指导教师栏 | 青年教师栏 | 备注 | ||||||||||
序号 | 姓名 | 职称 | 从事专业 | 序号 | 姓名 | 出生年月 | 毕业学校 | 所学(从事)专业 | 学历 | 学位 | 职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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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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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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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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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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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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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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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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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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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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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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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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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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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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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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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三份,所在院部、教务处及人事处各存一份。
附件4
黄山学院青年教师导师考核表
院部:
导师姓名 |
| 职称 |
| 专业方向 |
|
青年教师姓名 |
| 专业方向 |
| ||
导师计划完成情况及指导工作总结(不少于800字)
签字: 年月日 | |||||
所在教研室意见: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 |||||
院部意见: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公章) | |||||
学校审定意见:
年月日(公章) 章) |
附件5
黄山学院青年教师接受导师指导考核表
院部:
青年教师姓名 |
| 所在教研室 |
| 专业方向 |
| |||
导师姓名 |
| 职称 |
| 专业方向 |
| |||
指导期教学质量考核 及学生评教情况 | 教学质量考核: 学生评教结果: | |||||||
指导期发表科研论文情况 |
| |||||||
青年教师接受导师指导情况及主要收获总结(不少于800字)
签字:年月日 | ||||||||
指导教师意见: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公章) | ||||||||
考核组意见:
组长(签字):年月日(公章) | ||||||||
院部意见: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公章) | ||||||||
学校审定意见:
年月日(公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