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学院本科教学计划调整、修订管理办法(修订)
教学管理
黄山学院本科教学计划调整、修订管理办法(修订)
发布人:
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3-05-31

校教(2011) 25

 

高等学校教学计划是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的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是根据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指导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是高等学校组织教学过程、检查教学质量及有关工作的主要依据,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首要环节。为保证教学计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不断提高我校专业教学计划的科学性、合理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计划调整

1、教学计划调整是指对正在执行的教学计划的适当变更,包括新设或取消少量课程、变动课程学分和授课学时(包括学时分配)、更改课程开课学期。

2、为维护教学计划的严肃性,保持教学计划的相对稳定,对经批准并正在执行的教学计划,一般情况不得随意更改。确需调整,需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

3、教学计划的调整程序

1)为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有关教学计划的临时调整、变动,各院(部)应在安排下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前提出具体的调整方案,并填写《黄山学院教学计划课程调整审批表》,由主管教学领导审核后报教务处。

2)教务处负责对调整方案进行初审和有关协调,并根据计划变动幅度由教务处处长或校长审批后执行。

3)教务处根据审批后的《黄山学院教学计划课程调整审批表》,调整学期教学执行计划,落实教学任务。教学计划相关专业新一届入学新生按调整后的教学计划执行。

二、教学计划修订

1、教学计划修订是指在总结以往各级教学计划实际运行效果、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广泛收集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教学计划。

2、一般情况下,在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周期内,教学计划一年一修订。对正在执行的教学计划,如果调整教学计划涉及范围较大,也应启动修订程序。

3、教学计划修订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1)在广泛调查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对人才的要求,论证专业培养目标以及学习、理解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及规定的基础上,由教务处负责提出修订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广泛征求意见并加以修改,报校领导审批。

2)各院(部)根据学校修订教学计划原则意见的要求,在广泛社会调查研究以及总结以往各级教学计划运行效果的基础上,确定本院部专业培养目标,按专业培养目标拟订教学计划初稿,并经院部联席会议讨论和校内外专家审议后,送教务处初审。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送审的各专业教学计划进行初审,根据原则意见着重审查专业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及课程设置,总学分、总学时及其分配等,给出修改意见,然后反馈至各院(部)进行修改。

4)各院(部)将修改稿报教务处。教务处对各专业教学计划组织审查,经校教学委员会审定,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校领导签字后下发执行。

三、凡未按规定报批而擅自调整、变动教学计划,均按教学事故处理。

四、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