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学院办公室工作人员保密制度
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
黄山学院办公室工作人员保密制度
发布人:
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7-10-16

一、为贯彻落实保密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做好保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保密工作文件精神,严格遵守《保密法》、《保密法实施办法》,保守党和国家秘密。

三、对自己工作中涉及的秘密,不准向家属亲友和无关人员泄露;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党和国家的秘密;不准将秘密文件、资料带回家中;私人通信和打电话,不得涉及秘密事项;不得摘抄带密级的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应经主管领导人批准,并应妥善保管。

四、起草文件、材料和编印信息等,应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人离开办公室必须将文件资料锁进抽屉或文件柜,不得随便堆放在桌面上

五、传阅和传递文件材料必须严格遵守其传阅及发放范围,不得随意扩大。

六、办公室人员参加会议,凡需在一定期间内保密的内容,均不得随意向外泄密。各类会议的记录需遵守保密规定,妥善保管并及时归档。

七、对信访工作要确定专人负责,按具体程序办理,办理过程和结果按保密制度要求执行。

八、办公室负责人要定期检查本室保密制度执行情况,一旦发现泄密事件,需及时报告,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九、办公室要经常对本室人员执行保密制度的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搞好保密教育。

  

  

黄山学院办公室

  

  

  

  

  

  

  

  

  

  

附: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

1、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4、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5、不在非保密本或电子器件上记录秘密;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商谈秘密;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9、不在普通电话、明传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10、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